昨日佛山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发布公告:任何企业和个人不得储存、销售和使用2008年问题乳粉和2008年9月14日之前生产的未经检验三聚氰胺的乳粉,9月30日未上交将给予严惩。
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欢迎公众对乳制品和含乳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进行监督。一旦发现涉嫌问题乳粉线索的,请积极投诉举报;对举报经查实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各单位举报电话为市公安局:110,市农业局:83363539,市工商局:12315,市质监局:12365,市食品药品监管局:832068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