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饼也能伤人?这是真的。
14日上午9点多,陈先生途经海宁市袁花镇,看到好又多超市门口正在促销月饼,他就花5元钱买了1卷德清产的椒盐月饼。
揣着这卷月饼,陈先生上了开往硖石的公交车。在车上,陈先生摸出月饼吃起来。吃到第二个时,陈先生吃出“异物”了。
陈先生拿起月饼仔细一瞧,吓了一跳:月饼里面竟然嵌着一根铁丝,拔出来一看,大约有1厘米长。伸手摸摸嘴唇,手上有血,原来嘴唇已经被划破了。
趁着公交车还没开出袁花镇,陈先生下了车,直接到袁花工商所投诉。
袁花工商所12315工作人员马上联系了好又多超市负责人。这个负责人说,这批月饼是前几天从嘉善食品批发市场买进的,超市能提供进货发票。
12315工作人员说,超市要严格执行食品进货制度,把好食品安全质量关。现在,伤人的事实已经成立,超市有责任进行赔偿。
经过调解,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超市赔给陈先生买月饼的钱的10倍,共计50元;另外,超市再赔偿100元损失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