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委制定了《2010年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点和动物疫病监测及流行病学调查管理办法》、《专职采血人员工作目标考核管理办法》,采取春秋集中免疫与常年补免相结合、春秋防疫集中监测与平时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坚持随机抽样的原则,每月定期开展疫病监测工作,并将监测结果与乡镇站防控经费划拨、乡镇站阉割防疫人员、防疫检疫包片人员及村防疫人员的误工报酬挂钩;全面实施动物产地检疫,大力宣传申报、检疫和出证程序,严格动物屠宰检疫,实施“快进快宰”制度,加强对入场动物检查,严格待宰检疫,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规范动物调运备案和动物卫生监督管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加强对养殖场防疫条件审查,强化对兽药、饲料、生鲜乳专项质量整治;恢复设立定点流行病学调查点16个,确保动物源性食品安全。截至目前,全区共采集畜禽血清750份,监测规模养殖场33个、散养户316个,监测口蹄疫430份、猪瘟383份、禽流感320份、鸡新城疫269份,合格率分别为80.69%、93.73%、71.56%、50.56%,送重庆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病原学检测106份。产地检疫生猪21.19万头、活牛0.8万头、活羊1.56万只、活禽108万只,屠宰检疫畜禽87.8万只,无害化处理病死畜禽160头(只)、病害动物产品2200公斤。查处动物卫生监督案件34件,行政罚款36000元,实现养殖业清净无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