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健产业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与国外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居民生活习惯中存在重医疗、轻保健的意识。与一些保健产业成熟的国家相比,企业资产和销售规模较小。产品老化,产品及功能雷同,适用人群类似,新产品缺乏,低水平重复,缺乏技术资金投入,造成企业恶性竞争。少数企业以概念造势,粗制滥造,夸大宣传,违规经营,被政府通报和媒体曝光,使消费者心理受到创伤,产生“信任危机”,给保健企业的发展带来不利影响。
我国保健食品法律法规相对健全,截至2007年底,先后出台120部规章,分别由5个部委局执法。存在的问题是法律法规标准不统一,导致执行艰难,多头管理,造成部门间权力失衡,不利于行业健康发展。新的《食品安全法》出台有望解决上述问题。保健用品、保健服务产业,缺乏应有的法律地位。法律法规缺失、监督缺位的现象比较严重,影响了企业的积极性和消费者购买的积极性,导致投机分子有空可钻,严重影响了整个行业的公信力。
与国外和国内其他企业相比,保健产业发展得到的政策支持较少,竞争上处于不平等的境地。国家对不同类型的国有企业有一系列的扶持政策,这些政策涉及税收、土地、信贷、贴息、各部委的有关配套支持资金等等。但是,国内保健产业领域,绝大部分是民营企业,基本上享受不到这些优惠的政策,处于不平等竞争地位。
建议
就发展保健产业提出以下四点建议
第一,由国家有关部门制定保健产业发展战略,把保健产业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并纳入国家行业统计目录。这样可以及时向社会各界和投资主体传递保健产业的发展方向、总体策略、基本思路,规范各类投资,调控市场准入,避免低水平重复。通过统计,为国家管理部门、研究部门、企业提供决策所需数据等信息,保证保健产业科学有序地发展。
第二,在技术、税收、金融政策上给予支持。把保健产业列入国家技术支持范围,在产品试制、传统保健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专利快速申请和认证等方面给予支持;在研发费用上给予支持,鼓励企业提高研发能力,增强产品的核心技术,促进技术创新。
第三,完善促进保健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尽快出台《保健器械管理办法》,明确业务主管部门、监督主体及市场准入等事项;出台保健服务业管理办法,规范保健服务业,确保保健服务业健康发展。
第四,发挥行业协会在促进和规范保健产业健康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加强行业自律;二是国家授权或委托行业协会参与基础标准、质量技术指标、标准测定方法和协会标准的制定,推动行业和国家标准的出台;三是政府委托行业协会进行行业统计、分析、发布行业信息,为政府制定产业政策、发展战略提供;四是政府对某些监督权力委托行业协会来做,保证依法监督责任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