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历五月初五是我国传统节日——端午节。节日的临近,由粽子、咸蛋、皮蛋共同组成的大礼盒,各种“大礼包”、“实惠装”、“超值礼盒”摆在各大超市显眼位置,让人目不暇接,深受市民欢迎。然而,不少市民往往只看实惠,忽略了“大礼包”上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调查:
现行“礼包”日期不统一
7日下午,记者在市城区几家超市走访时发现,目前各种“大礼包”外包装上的日期标示并不统一。
当天,记者在商务区某超市看到,某品牌“超级棒礼包”内有手撕牛肉干和牛肉粒共4袋,但外包装上只明确标示了保质期为12个月,生产日期一栏则为“袋内产品包装袋背面封口处”。 记者发现不打开外包装的情况下,消费者根本无法全部看到4袋的“背面封口处”。
在调查中发现,多数端午节促销的礼盒外包装上都明确标示了粽子、咸蛋、皮蛋各自不同的保质期,生产日期则是统一的。不少超市表示,如果礼盒买回去发现里面的日期标示和外面的不符,消费者可投诉。
新规:
今后日期标示将有规可循
《预包装食品标签标准》较之现行的《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增加了对混合包装食品日期标示的规定,混合包装食品外包装上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食品保质期计算,生产日期也应为单件包装食品的最早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或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标准》明确规定:“同一预包装内含有多个单件预包装食品时,外包装上标示的保质期应按最早到期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计算;外包装上标示的生产日期应为最早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或外包装形成销售单元的日期;或外包装上分别标示各单件预包装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通俗地说,日期标示以“早”为准,或者分别标示。调查中,很多市民均表示,平时并没有特别留意“大礼包”等混和包装中各单件包装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记者 杜林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