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制度仍需不断完善
为杜绝问题肉品在市场的流通,我省不仅新制定了 《辽宁省畜禽屠宰管理条例》,还重新制定颁发了《辽宁省畜禽屠宰厂(场)设置规划》,严格屠宰企业市场准入条件,同时支持和鼓励机械化屠宰加工企业以多种方式兼并重组,实现规模化经营。
“我们力求改变目前屠宰企业过多的状况,将其集中为几个大型屠宰企业,这是因为大型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往往更加注重产品的质量,而且便于产品召回制度的实施,这是我们管理发展的方向。”省服务业委员会市场秩序处处长张晓平说。
积极开展“放心肉”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推进肉类产品终端信息化管理也是落实和完善召回制度的一个重要体现。
养殖场、屠宰厂、经营业户以及消费者组成了一个完整的产销链条,终端信息化管理需要将这一链条上的信息进行详细登记,登记信息包括畜禽的产地、屠宰企业、经营的业户等。
我省将于年底前在重点城市推行终端产品信息服务、网络建设试点。由于食品安全实行分段监管,因而终端信息化的完成需要部门之间联动。
肉类产品召回制度在我省还刚刚起步,由于养殖者、屠宰者、经营者数量庞大,使得召回制度的健全完善仍需要有关部门积极协助协作,齐抓共管。生产加工企业严格自律,严格操作规程,经营销售单位要健全追溯、台账制度,广大消费者应当提高自觉防范意识和维权保护意识。(记者/王敏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