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4日—27日,我市境内出现大风降温扬尘灾害天气,普遍风力达到6级,最大风速15.3m/s,部分地区风力达到7-8级,对我市设施农业造成了严重损失。据统计,灾害共造成全市62座日光温室受损,3951座塑料大、中拱棚棚膜掀开、棚架吹到、菜苗受冻,估算直接经济损失595.6万元。
灾情发生后,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4月27日,市农牧局通过电话向各县(区)了解灾情,并于27日晚向省农牧厅、市委、市政府报告了灾情。
4月28日,市农牧局负责人深入灾情较重的崆峒区安国乡、花所乡、泾川县城关镇、芮丰乡、崇信县锦屏镇、华亭县神峪乡、上关乡、安口镇,现场检查受灾情况,要求县(区)农业部门要紧急组织调购物资,抽调技术人员帮助农民恢复生产,采取一切可行的加固措施,防止大风灾害;千方百计采取抗冻保苗措施,减轻灾害损失。受灾乡镇要树立抗灾恢复生产的信心,动员组织群众恢复建设,保护群众发展蔬菜产业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