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许多商家特别是中小型商场和个体经营小商贩并没有严格按照要求批批验证,主要是因为:一是惩罚力度不强,《食品安全法》规定的罚则最多是十倍罚款和赔付,食品价值低,即使被罚也没有多少,违法成本低,威慑力不足;二是商家法律责任意识不够,在诚信体系建设未健全的情况下,存侥幸心理;三是监督机制和手段落后,以现在基本靠跑现场调单证档案的监督手段,市场监督人手与被监督的主体数存在巨大缺口;四是食品品种和批次较多,致使纸质证明文件存档困难。目前一些大型的卖场建立了验货物流电子系统,有的是电子平台中使用条码技术,个别领先的如沃尔玛已尝试使用RFID(射频识别),但仅限于企业内部的管理。
在2010年两会期间,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首次提及物联网,众多代表委员也聚焦物联网,并建议把它作为国家战略来抓,可见其对于我国在今后夺取全球产业链制高点的重大意义。物联网就是通过射频识别(RFID)、红外感应器、全球定位系统、激光扫描器等信息传感设备,按约定的协议,把任何物品与互联网连接起来,进行信息交换和通讯,以实现智能化识别、定位、跟踪、监控和管理的一种网络。这无疑给食品安全的分段式监管体制带来了希望,以新的科技手段实现方便各监管部门的监管信息共享、产品的追溯、避免重复检验、满足消费者的知情权。以前瞻的眼光,利用新的科技手段布局食品安全监管体制链条的有效和高效,不仅迫在眉睫,而且时机已成熟。
在此,笔者建议:一是由国务院指定部门统一规划,各监管部门和食品行业代表共同研究整个监管链条的监管需求,部署项目开发,避免重复建设,浪费资源。二是开展深入广泛的调研,避免赶时间匆忙上马,注重实效而非搞面子工程和政绩工程。三是建立稳定的项目专家团队,保证项目开发的延续性,广泛听取专家的研究意见,重视公开征求公民、企业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四是先选定试点城市,局部先行试验,然后全国推行并实现并网,与国家物联网建设发展基本同步,共同促进,协同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