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消息(记者金建军 通讯员刘国发 郝万义)“以前,总认为工商部门让下乡食品备案、给送货车挂牌是多此一举,现在我可要举双手赞成,如今干扰我们的黑送货车少了,我每月的销售额也大幅度提高。”3月29日,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龙口镇从事副食品批发的经营户周迅对记者说。
周老板发出这样的感慨,主要源于鄂尔多斯市工商局针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农村食品市场点多面广、监管力量不足,一直是工商部门监管的难题。去年下半年,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在调查中发现,鄂尔多斯市农村食品供应中,85%以上来自城区的食品批发经营户。这些批发经营户采取送货上门的方式,向全市集镇、农村食品零售经营户供应食品。严把送货上门的食品质量关,成了工商部门监管的重点。
为了从源头上保障农村消费者的食品安全,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经过一段时间的探索,采取多种措施加强对城区批发经营户经营行为的监管,阻止问题食品向农村转移。通过调查,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将843家食品批发商、代理商、供货商及其经营的食品品牌、仓储和主要流通渠道登记造册,建立了专门的经济户口,要求其开展配送或送货下乡时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件,供农村食品零售经营户备案记录。通过每周对食品仓储的例行检查,有效地杜绝了大宗假冒伪劣食品案件的发生。
在食品下乡环节上,鄂尔多斯市工商局积极推行流动送货车和下乡食品品种备案登记,规定送货下乡的食品流动送货车必须在辖区工商所备案,明确送货下乡责任人,送货车辆上张贴工商部门统一制发的农村食品安全流动送货车标志,未经备案登记的车辆一律不得送货下乡,农村食杂店也不得接纳无统一标志送货车辆提供的食品。同时,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城区各工商所还建立了送货下乡食品数据库,要求批发方事先将送货下乡的所有食品品种备案登记,包括食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产地和产品质量认证、检验检测合格证、QS质量认证等有关商品生产许可资料。
为方便食品事故追溯和问题食品召回,鄂尔多斯市工商局还制作了食品送货信誉卡,免费发给食品批发经营户送货下乡使用,上面写明送货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送货车牌号、联系电话以及送货品种、数量、批次、金额等项目,并交给农村食品零售商存档。一旦食品出现问题,可立即将信息反馈给工商部门。
目前,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备案登记食品流动送货车已达80多辆,对2000多种送货下乡食品进行了备案登记,农村食品安全状况有了很大改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