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我找王建平。
荔华乳业公司员工:
王总不在。
在无法找到荔华乳业公司负责人的情况下,记者只好通过公安部门找到了另外一个关键人物,就是2008年从荔华乳业公司购买了那20吨毒奶粉的个体经营者马双林,他目前已经因为涉嫌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被当地公安机关逮捕。
马双林犯罪嫌疑人:
它(荔华乳业)是在我这儿抵押的,我找别人帮它贷的款,(荔华乳业)在我这儿抵押的。
马双林说,因为荔华乳业公司欠他的钱无力偿还,所以在2008年将20吨奶粉抵押给了自己,但接下来采访到的内容让记者感到吃惊。
记者:
(质监部门)说(荔华)公司没有记账,所以他们没有查到。
马双林:
你是2008年10月5日、10月4日、2日、3日都生产的奶粉,你公司没有台账,那是推脱责任,那它是互相推脱责任呢。
记者:
你为什么会这么肯定这个时间呢?
马双林:
因为生产的奶粉装的袋子,上面的日期是(2008年)10月4日、10月5日、10月2日,还有的是九月二十几号、九月十几号的都有。
让记者感到吃惊的是,马双林的说法跟渭南市质监局的说法大不相同。马双林说,这20吨毒奶粉中有相当数量的毒奶粉居然是2008年9月下旬和10月上旬生产的,而按照渭南市质监局的说法,这批毒奶粉是在2008年的9月8日之前生产的,这两种说法、两个时间点的不同意味着一部分毒奶粉是不是在质检人员进驻荔华乳业公司后生产出来的,这直接关系到质监部门的监管责任问题。
记者:
就是大荔县荔华公司说(卖给马双林的)奶粉全都是(2008年)8月份之前生产的?
杨占利:
对。
为了进一步核实这批毒奶粉的真实生产时间,记者又来到了渭南市故市镇马双林的家中寻找第一手证据。
记者:
9月13号,这个也没有,9月23号,这个也没有,还有10月份的。
马双林的妻子向记者出示了多张渭南市质监部门扣押这批毒奶粉时所出具的抽样单。这些加盖了渭南市产品监督检验所公章的抽样单明确显示,相当数量的毒奶粉的生产日期是2008年9月下旬和10月上旬,这让记者十分吃惊。这批毒奶粉难道真的如马双林所说,是在大荔县质检人员进驻企业之后在清查毒奶粉风声最紧的时候生产出来的吗?
杨占利:
(你)好像是说有9月份,还有10月份的,所以这个事情。
记者:
你都不知道?
杨占利:
不知道。
杨副局长说,直到记者采访时,他都不知道那20吨奶粉还有2008年9月、10月份生产的。当记者向他索要对马双林被查扣奶粉所做的质检报告时,他只向记者出具了13个批次的质检报告。而据记者调查,事发后渭南市质监部门查封的马双林尚未销售出去的这批毒奶粉共6.55吨,21个生产批次,那么其余的8个批次的质检报告到底哪里去了?在批次的问题上又有什么玄机呢?
记者:
你上次跟我说总共是13个批次,是吧?
杨占利:
对。
记者:
就是你给我的那个质检报告?
杨占利:
对。
马双林:
不对,21个批次。不对,总共是21个批次。
记者:
上次你给我介绍的是13个批次,多少吨呢?
马双林:
6.55吨吧。
记者:
6.55吨,13个批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