罐头产品质量略有提高
此次抽查了大连、鞍山等7个地区的60家罐头企业生产的6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55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91.7%,较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提高3.7个百分点。不合格项为糖水浓度、甜蜜素、安赛蜜、锌、铅和产品标识。
糖水浓度是指水果罐头中水果本身糖度或加入的食糖及人工合成甜味剂在糖水溶液中的百分比值,是水果罐头产品的一项重要指标;甜蜜素和安赛蜜均为人工合成甜味剂,经常食用合成甜味剂超标的食品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 特别是对老人、孕妇、小孩危害更为严重;锌是人体中不可缺少的元素,如果摄入超量,可能诱发贫血等一系列生理功能障碍;铅是对人体有危害的金属物质之一,超量摄入会引起骨质疏松、机体免疫功能下降等危害。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选用原材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锌或铅含量超标的原材料;二是企业为降低生产成本,超量使用甜味剂代替食用糖;三是企业产品质量意识不强,出厂自检形同虚设;四是企业对国家标准中产品标识规定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甚至个别企业有意欺骗、误导消费者。
干制水产品质量大幅度提高
此次抽查了沈阳、大连等5个地区的40家干制水产品企业生产的40批次产品,产品实物质量合格33批次,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为82.5%,较2008年产品实物质量抽样合格率提高了10个百分点,产品质量明显提高。不合格项为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甜蜜素、苯甲酸、日落黄和产品标识。
菌落总数、大肠菌群是反映产品卫生质量状况及产品在生产、包装、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受污染程度的重要指标,是否合格直接关系到人体健康;甜蜜素和苯甲酸是为了增加口感和保存期限的食品添加剂,过量摄入会对人体的肝脏和神经系统造成危害;产品标识是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要求,它可以为消费者提供准确的产品信息,保证消费者对食品的知情权。
造成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原料进货把关不严,购进的原料本身为不合格品;二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操作不规范或产品的贮存、运输条件较差,造成产品二次污染;三是企业检验技术力量薄弱,不对产品进行出厂检验;四是企业为了改善口感、色泽,延长产品保存期限等,随意添加食品添加剂;五是企业对国家产品标准中的产品标识内容理解不够透彻。
针对此次产品质量省级监督抽查中反映出的质量问题,辽宁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要求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做好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的后处理工作,保障产品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