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三鹿奶粉事件”后,国家质检总局近日连续通报了浙江查处华晨乳业有限公司违禁使用皮革水解物生产含乳饮料案件等事件。省质监局在对全省各市州乳品企业抽查后发现,虽未检出三聚氰胺问题,但有的企业违法生产,质量安全不受控,监管、整治措施落实不到位等问题依然存在。为此,省质监局紧急下发通知,要求对我省范围内所有相关乳制品生产使用企业产品实施抽样检验,凡基本查实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的,必须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立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所有乳制品生产使用企业实施抽样检验
本次彻查行动将由各市、州质监局统一组成由有关专家和业务骨干参加的考核检查组直接深入企业检查,考核检查组对此次检查结果负责。对所有相关乳制品生产使用企业产品实施抽样检验,包括:原料(生鲜乳、乳粉等)和成品、半成品,特别是大包装乳粉原料。检查要求做到五个查清,即查清原料(生鲜乳、乳粉等)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落实情况;查清生产过程控制情况,特别是添加物质管理使用情况;查清成品出厂批批检验报告和销售记录情况;查清乳制品标签标识规范管理情况;查清乳制品生产企业持续符合法定生产条件的情况。
7种违规行为将受重点调查
省质监局要求,在清查过程中,凡发现企业伪造进货查验、添加物质使用管理、检验报告或检验记录的,一律作为重大违法违规嫌疑,立案查处;凡发现企业存在使用含有三聚氰胺原料乳粉等违禁物质的,必须立即立案查处并报告上级质监部门;凡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就地登记、查封,并追根溯源,根据案情,依法处理;凡发现乳及乳制品中含有舒巴坦敏感β-内酰胺酶类物的,原料不得使用,成品不得出厂,务必查明原因,并严肃查处;凡该企业产品检测出问题的,一律进行核查,跟踪监控问题产品,由企业所在地质监局负责监督企业每月抽样一至两次,送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前不得销售,连续3次检验仍不合格的,必须停产整顿,直至撤销其许可证;凡基本查实企业违法违规生产的,必须依法吊销生产许可证,立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凡报告停产的乳制品生产企业,要严格核实并采取必要措施。(许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