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洪东窗事发,与他的一个业余爱好———足球有关。
知情者介绍说,乔洪喜欢足球,还当过毕节地区足协主席,拥有一大批球友。
据媒体报道,事件的导火索源自2002年的“韩日世界杯”期间。当时,茅台组织部分优秀经销商及茅台优秀员工赴韩国观看世界杯,由山东一家旅行社承办,而其中牵线搭桥的是茅台在山东的经销商姜国武。
有关部门调查发现,茅台与这家旅行社有两份不同的付费合同,茅台方面账目支出的是800万元,而旅行社方面则是按照500万元的合同收款。其中大约300万元差额,有一部分落入乔洪个人腰包。
除此之外,还有消息称,在此事件前后,贵州方面已经多次接到关于乔洪的举报,主要是关于受贿方面的。
2007年3月,去重庆参加全国糖酒会的姜国武,一下飞机就被贵州有关方面带走,配合调查乔洪案。当年11月,乔洪被批捕。
被调查时致信省领导
乔洪信中称:“如果我给弟弟批过一瓶酒,让我弟弟做过一笔我分管的业务,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乔洪喜欢看书,在中国的企业家中,他最喜欢的是张瑞敏,他给茅台员工们推荐的第一本书就是《海尔是海》。后来推荐的书目中,还有《致加西亚的信》、《细节决定成败》。
“接触不多,但乔洪人比较随和,没有架子。”一位白酒行业资深人士回忆说,外界对乔洪的普遍印象是“为人很低调”。在2007年3月份的全国糖酒会上,也就是乔洪“落马”前的最后一次糖酒会,乔洪照例给每一桌经销商敬酒,气氛融洽。
该人士表示,乔洪在茅台任职7年,确实对公司有贡献。不过他也认为,像茅台这样的企业,由于历史原因品牌早就树立了,只要任期内没有太大失误,业绩肯定是良性的。
一瓶普通茅台酒至少能给经销商带来100元到200元的纯利润,如果是年份酒,利润可能上千元,但茅台酒产量有限,要想及时拿到货,经销商们动用了各种方法。很多经销商都是情愿先打款,再等着要货,拿着各种领导批条前来提货的经销商不在少数。
据媒体报道,乔洪自己事后的表述中称,茅台60%左右的酒按年度计划分配给各经销商及重要的终端客户,另有40%的酒由领导审批决定。
2006年12月,在茅台杭州经销商会上,乔洪曾当众表示,“我没有一个亲属在茅台上班,没有给亲属批过一瓶茅台酒”。
据公开资料显示,在2007年4月26日,即乔洪接受调查期间,他曾给贵州省主要领导写信,称:“在我主管的茅台股份公司,如果我给弟弟批过一瓶酒,让我弟弟做过一笔我分管的业务,我愿意接受组织的处理。”
受贿100余次超1300万
乔洪在法庭上坦承自己当了几年老总后,价值观发生了很大变化,称他在位时权力太大,面临的诱惑也太大了
法院的审理结果却是另一番景象。遵义市中院认为,乔洪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单独或伙同其弟乔建华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乔洪的巨额财产明显超过其合法收入,且不能说明来源合法,其行为还构成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乔洪于2000年底至2007年3月期间,先后100余次分别收受胡某、公某、罗某某等22人的贿赂,共计1323万余元;伙同其弟乔建华共同受贿218万余元;乔洪另有折合人民币820万余元的巨额财产不能说明来源合法。
在乔洪“出事”之后1个月,也就是2007年6月,季克良和袁仁国首次在京露面,参加有关茅台发展战略的发布会。他们只谈茅台发展,不谈乔洪事件。
一位证券界人士认为,乔洪毕竟只是个人犯罪,不是像古井集团王效金那样的“窝案”,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不大。
据媒体报道,2008年3月4日下午,贵州省纪委秘书长廖建宇证实,对乔洪的调查已进入司法程序。而消息在各大媒体见报的当天,正值全国“两会”期间,茅台集团董事长季克良正在北京参加“两会”,他否认还有茅台其他中高层人员涉案。
据一位在2008年10月参与此案开庭的人士介绍,乔洪在法庭上坦承自己当了几年老总后,价值观发生了很大变化。乔洪说,他在位时权力太大,面临的诱惑也太大了。
2009年1月15日,贵州省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做出一审判决,乔洪因犯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鉴于其主动交代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本案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等,从轻处罚。其弟乔建华因受贿罪被判1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