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从天津市工商局获悉,为保障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维护食品市场秩序,从今天起至明年2月底,市工商局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市场专项执法活动。
据了解,检查期间全市各级工商部门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落实食品经营者为第一安全责任人,主要检查其经营主体资格,证照是否齐全合法,悬挂是否规范;经营者是否执行索证索票和“证票合一”台账制度,批发企业是否履行批发记录义务;市场主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开办者是否审查入场经营者证照,是否明确入场经营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是否定期检查经营者经营环境、条件,发现问题是否及时制止、报告,并建立管理档案。此外,对销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和“三无”等问题食品,以及标签、说明书所载内容与食品不符,含有虚假、夸大、疾病预防治疗等内容进行宣传,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容器、外包装上没有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进口食品没有中文标签、说明书和检验检疫证明等进行严厉查处。同时,工商部门还将加大对不合格食品退市的监督,并对流通市场食品经营场所、设备或设施的清洁、卫生,销售工具是否定期清理、消毒,食品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有健康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人员是否患有法律禁止的疾病等进行严格监督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