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迅速抹平大肚子”断言属违规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规定:“保健食品广告不得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而藏秘排油茶广告称,“藏秘排油茶经亚洲藏茶医学保健研究所研究开发,数小时排油就起效,迅速抹平大肚子,产品功效立竿见影。”
国药局保健食品审评中心的工作人员说:“迅速抹平大肚子?就凭它说这句话,就已经是违规了。‘迅速’是多长时间?如何验证?”
未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十一条规定,不管保健品广告采用什么形式,都必须注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这一忠告语。但记者仔细查看后发现,藏秘排油茶的广告并没注明这一忠告语字样。
保健品宣传不能使用医疗用语
藏秘排油茶官方网站:藏秘排油茶29元一盒,6盒一疗程174元。保健食品能用“疗程”这样的词语吗?
“在广告中使用医疗术语,会使消费者误认为该保健食品属于药品,这种做法也是被《保健食品广告审查暂行规定》第八条明令禁止的。”市药监局西城分局保化科赵科长告诉记者。
八年前的减肥茶变身“藏茶”
“藏秘排油茶”的产品外包装盒上,注有一个批准文号——“卫食健字(1998)第512号”。据记者调查,此号本是1998年申请的批准文号,原名为“中食牌百草减肥茶”,在2005年5月由另一家公司转让给澳特舒尔公司,更名为“瑞梦牌百草减肥茶”,如今又一次更名为“藏秘排油茶”。
记者将“百草减肥茶”、“瑞梦牌百草减肥茶”的有关资料与“藏秘排油茶”对照后发现:除了品牌名称连续变更外,这三种产品的文字说明,包括原料、功效成分、保健功能、生产执行标准等,从1998年到2006年,一直未发生变化。
国药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藏秘排油茶没有做过更名备案。按照规定,这种行为会被查处。
记者致电澳特舒尔公司,一名客服人员说,他们已将该产品的经营权完全外包给另一家公司,因此他们无法回答这个产品的任何问题。而“藏秘排油茶”的“总策划人”张锦力则告诉记者,没重新报审是因为“时间上来不及”。
带着诸多疑问,记者采访了郭德纲经纪人王海。王海称,没法安排郭德纲接受采访。他还表示,当初他们也看过对方提供的产品批准证书,“要不然也不敢接啊。”不过他又说,这些材料他们无需也没法去核实。
假如那些材料最后证明是假的,对消费者进行了误导,郭德纲会向消费者道歉吗?王海拒绝回答这个问题。
名人代言违规广告 为何屡禁不止
北京新兴医院“送子”神话被媒体曝光,为之代言的某知名歌星和影星,也被众多消费者质疑,曾引发一场有关明星诚信危机的争论。
但直到今天,这种现象始终存在。为何名人还要前仆后继地为违法广告代言?违法广告贻害四方,为何总屡禁不止?
据记者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中,对发布虚假广告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都有具体的处罚规定。但对代言违法广告,误导消费者的名人,《广告法》没有做任何规定。
也许正因为如此,一些名人在为产品代言时并没有谨慎的习惯。
“屡禁不止啊,为什么?他们做违法广告得到的收益比罚款多多少倍!”中国消费者协会消费指导部主任王前虎认为,不下猛药,难解沉疴。
就算广告被裁定违法,广告代言人也不见得会被处罚,市药监局于女士称药监局没有处罚权,处罚代言违法广告的明星更是“没听说过”。
黑衣人冲击报社
第一次跟黑道交手的感觉,四个字:紧张、刺激!
事情开始于2006年4月27日下午。
当天,《青年周末》刊发了“郭德纲代言广告嫌涉违法”的报道。
双方争斗的焦点,谁是幕后操手?
黑衣人
2006年4月27日下午,我办公室的门,突然被人推开。两个身穿黑色西服的男子闯了进来。
“你们干嘛?” 我一看都不认识。
“找人!”他们冲进来喊,脸色很难看。
我挺奇怪,说话这么不客气,感觉不是善茬呀!走出办公室一看,好家伙!编辑部到处都是穿黑衣的年轻男子,足有20多人。
报社同事后来告诉我,当时报社楼下来了两辆“面的”和一辆轿车。这20多黑衣人都是从“面的”上下来的,他们下车时还从车里拿了类似刀子之类的东西,塞到自己后腰上。
当时大楼保安被他们那气势惊住了。黑衣人直接冲上报社所在的第12层楼,闯进办公区就问“你们那个记者在哪儿?”那天刚好报社人不多,报社领导报了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