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6日上午9时,北京居民水价调整听证会如期举行。多数代表在两种水价调整方案(一是一次调整到位,二是充分考虑市民承受能力,分三年逐步调整到位)中更同意第二种方案,但他们同时提出,更认可阶梯水价,建议能够实行阶梯水价试点。(12月16日中新网)
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在目前实行阶梯水价是最合理最科学最受群众欢迎的。然而,一个现实是,在上海、天津、沈阳、广州、南京等多个大中城市举行的水价上调听证会上,都没有出现实行阶梯水价的调价方案。尽管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14日表示,中国在调整水价、电价、气价时,还将逐步推广阶梯式定价的办法,对满足民众基本需要的部分实行优惠价格,但是目前不实行仍是遗憾,在计量收取水、电、气费的前提下,为什么就不能或不愿实行阶梯价呢?据称北京为水价调整配套的措施得到不少专家的一致肯定,但我以为阶梯水价更公平更公正。
在北京市发改委公布的《水价调整听证方案要点》中,把本次水价调整必要性的表述为:水价调整有利于促进首都水资源节约和可持续利用、有利于促进污水资源化和再利用、有利于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和行业发展。可是,更符合“三个有利于”的阶梯水价却没有进入听证会。在我看来,有必要追问:为什么更合理更科学最受群众欢迎的阶梯水价没有进入有关部门的“议事日程”呢?
也许有人要说,这是技术问题,然而,这个理由是站不住脚的,能计量收费,怎么就不能实行阶梯价呢?其实,南京市、宁波市等地都曾实行过居民用水累进定价的制度,2005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北京市节约用水办法》也有类似规定。国外的相当多国家都实行对居民用水差额定价。谁多用能源,谁就要多付钱,既符合市场规律,又能节约资源,应是优秀的制度设计。但是,在《循环经济促进法》删除审议稿中关于国家对城市居民生活用水、电、气等资源性产品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的规定后,特别是在此次水价涨潮中似乎没有一个地方再提到过实行阶梯式水价,即便是以前实行的地方也不再提了。
新浪网曾举办过一个“你是否赞同对水电气价格实施累进加价收费制度”的网上调查示,调查显示有70%的被调查者表示赞同实施累进加价收费制度,为什么利民利国的水价收费制度却得不到推广呢?技术问题绝不是挡箭牌!我们的政府总是在说,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要坚持科学发展观,然而在事关民生事关能源节约的水价问题上,却似乎只考虑水务公司的利益。水是商品,但更是人类共有的资源,绝不能成为水务公司的摇钱树!现在全国水价“涨声”一片,却不实行阶梯式水价,这是不太正常的,难道《循环经济促进法》中没有规定政府就不可以实行吗?现在全国水能源短缺,水污染严重,实行少用水奖励、多用水惩罚的阶梯水价是极为有利的。希望各地政府积极推进实施利好的阶梯水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