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泉水新国标实施1月有余,9日,有市民致电本报党报热线83751111反映,很多10月1日后生产的矿泉水外包装上均未标注溴酸盐含量。
这位市民表示,根据新国标规定,矿泉水外包装上必须注明水源地,同时限定溴酸盐含量,每升不得超过0.01毫克。
9日上午,在一些超市里,记者发现,10月1日后生产的多个品牌的矿泉水外包装上确实未标注溴酸盐含量。在“饮用水特征性指标”一栏,只有钙、镁、钾、偏硅酸等的含量。
对此,记者采访了福建省瓶装饮用水协会秘书长赵云华,他表示矿泉水生产商不一定非得标注溴酸盐含量。“溴酸是饮用水生产厂家使用臭氧进行杀菌时,产生的一种副产物,在国际上被疑为潜在致癌物,新国标明确规定每升不得超过0.01毫克。”赵云华说,新国标里不仅对溴酸盐含量进行了限值,还对其他10多种成分进行限值,生产商没有必要标注所有限值的成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