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规范推进龙井茶证明商标的使用管理,根据《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和《浙江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9〕44号》精神。近日,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在余杭镇举办了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培训班,参加会议的有全区产茶乡镇茶叶专管员及龙井茶产茶大户等近百人。
培训班由区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金国强主任主持,副主任胡剑光就龙井茶证明商标申请、使用与管理的配套技术作了详细讲解,区农业局副局长江新渊到会并作了重要讲话。
2010年起将全面推行龙井茶证明商标统一管理制度,届时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使用与龙井茶证明商标相同或相似的商标标识,都属于侵权行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进行查处。因此,只有认真贯彻执行龙井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的规则,充分发挥龙井茶证明商标及其地理标志的品牌与地域效应作用,才能保证该区龙井茶产业健康持续发展,为进一步做强做精做优余杭茶产业添砖加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