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卫华所说的较低的拿货价格,在银基控股的招股书中并没有做详细披露。只是从招股书中可以得知,银基控股销售五粮液酒的毛利率高达60.38%,这一数字高于五粮液2008年报中披露的公司平均毛利率54.69%,接近于五粮液高价酒(含税价70元以上)66.73%的毛利率。
而银基控股只是个经销商,虽然从五粮液集团控股的进出口公司拿货的底价不得而知,但是进出口公司的销售价格是在五粮液上市公司给自己控股的供销公司协议价的基础上加价30%后的结果。同时,银基控股60%的毛利还是平均了国内销售毛利后的结果,而据朱卫华讲,酒业各级经销商的毛利空间一般不会超过30%。据悉,在国内经销五粮液的毛利不会超过30%。倒推可知,银基控股在国际上销售五粮液所获毛利在100%左右。
换言之,上市公司通过向集团控股的进口公司销售所获得的收益远远低于银基控股的收益。
神秘的大客户
既然在国际销售有如此之高的毛利率,五粮液为什么不直接向国际销售,而要通过集团控股下的进出口公司再买给银基控股来销售呢?
通过把五粮液的年报和银基控股的招股书放在一起研究,便可得出结论。一方面,进出口公司的存在是五粮液的历史遗留问题,2008年度,上市公司约有52.1%的销售收入来自于对进出口公司的销售,占到上市公司与母公司关联交易总额的89.92%。
国金证券分析师团队认为,进出口公司的存在,是上市公司业绩无法真实反映五粮液销售业绩的重要原因,而短期内五粮液集团并无意解决此项重大关联交易。
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银基控股有一个神秘的大客户。这个大客户的采购额在2007年度及2008年上半年占银基控股总收入的54.1%和50.7%,占银基控股国际销售收入的97.5%和76.6%。
这就是说,这个大客户几乎采购了银基控股用于国际销售的所有五粮液酒,而且并不在意银基控股在自己和五粮液集团之间凭空赚走至少60%的利润。更为神秘的是,在银基控股的招股书中并没有披露这个大客户的情况,甚至连这家公司的名称都未曾提及,而银基控股也不是直接和这个大客户发生交易,而是通过公司的控股股东梁国兴与这个大客户取得联系。
并且银基控股与这个大客户之间的交易协议,并没有在书面上起到保护银基控股的利益的条文,因为这个大客户完全可能从银基控股那里购买到五粮液之后,并没有真的向国际市场销售,而是通过出售给再下一级的经销商最终回到国内销售(比如通过“走私”等方式)。
银基控股招股书对上述风险做了提示,不过却只得到大客户的唯一联络人—控股股东梁国兴的口头承诺。
而且,五粮液集团似乎无意与这个具有强大销售能力的大客户取得直接联系,从五粮液2008年年报中可以得知,上市公司卖给进出口公司专门用于出口的五粮液酒总值为1.65亿元,还不及神秘大客户销售的四分之一。
一位分析师认为,圈子就这么大,银基控股并没有办法完全杜绝五粮液与这名大客户直接发生交易,五粮液若有心,只要跑去东南亚的免税店去一打听就能知道这个大客户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