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产业经济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国家对食品用包装制品实施市场准入(2)

时间:2009/9/21 15:30:24 来源:慧聪网
   随着食品用塑料包装制品实施市场准入的工作逐步完善,食品用纸制品的市场准入制度于2007年7月18日在国家质检总局的公告下正式实施了,自此,对食品用纸包装、纸袋、纸罐、纸杯、纸餐具和纸盒正式实施市场准入。

    国家质检总局对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开展无证(QS)查处

    2009年9月1日,对食品用纸包装、纸容器生产企业、经销商和在经营中使用者来说是个特殊的日子,今天正是对食品用纸包装、纸容器开展无证查处的第1天,在此之前,全国已有269家生产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其中纸杯生产企业为131家、纸餐具生产企业为55家。2008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已经开展的对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用塑料制品企业无证查处。没有取得生产许可证的生产企业、经销目录产品的经销商或在经营中使用列入目录中产品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针对生产企业)、第四十八条(针对销售或经营者)等规定进行处罚:

    生产企业未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将被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产品的,责令改正,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法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09年6月1日,我们迎来了《食品安全法》和GB9685-2008《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的正式实施,9月1日,对食品用纸包装、纸容器的制品进入了开展无证查处的第一天,在仿瓷餐具风波中,谈胺色变的“三聚氰胺-甲醛树脂”也迎来了GB9690-2009《食品用三聚氰胺-甲醛成型品卫生标准》的正式实施。

    食品用纸制品由于使用后易处理,对保护生态环境起到积极作用,因此纸与纸制品作为包装材料运用十分广泛。但目前全国食品包装用纸容器行业整体而言还很不规范,该行业存在的问题如下:

    (1)行业入门低:现行业企业中绝大多数为家庭作坊式非规模企业,企业整体质量管理水平和硬件条件落后,对于与食品直接接触的食品包装容器,存在一定的质量和安全隐患;

    (2)加荧光增白剂:为了使纸张增白,造纸厂常使用对人体健康又危害的荧光增白剂;

    (3)纸源来路不明:有些企业以旧报纸、书本、垃圾纸等作造纸原料,再加上消毒不彻底,生产出的纸制品甚至留有致病菌;

    (4)使用劣质油墨:有些企业使用溶剂型油墨,这类油墨含有大量有害溶剂,如苯、甲苯、二甲苯等,对人体存在极大的危害。

    (5)乱标保质期:同样是纸杯,标示保质期有的1年、有的2年或没有标示保质期,相差悬殊,纸杯的保质期与储存条件有关,储存不当就会导致发霉。

    纸杯作为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的纸制品,其质量问题更值得我们关注。北京凯发环保技术咨询中心已着手对在京生产、销售的纸杯质量情况进行调查,所掌握的37家企业中,已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为14家,目前调查活动仍在进行中。

    调查中发现,有些企业虽然取得了生产许可证,但产品质量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尤其是产品生产日期和使用期限问题更为突出。

    针对获证企业在取证之前生产的产品,但在标注的有效期内的产品,是否可以销售的问题,我中心与全国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市场准入专业委员会取得了联系,得到的回复是可以继续销售,但产品质量必须保证与取证要求一致。

    对于产品的标志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有明确规定:“产品或其包装上的标志必须真实,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和厂址;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的名称和含量的,用中文相应予以标明;需要事先让消费者知晓的,应当在外包装上标明,或者预先向消费者提供有关资料;限期使用的产品,应当在显著位置清晰地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当有警示标志或者中文警示说明。裸装的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志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志。”并要求销售者销售的产品的标志应当符合以上规定。

   若产品标志不符合质量法规定的,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相关搜索: 食品包装 市场准入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