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初,辽宁省工商局委托辽宁省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辽宁省第二食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对沈阳、鞍山、铁岭、辽阳等市流通领域的酱油和食用醋商品进行了监督抽查。抽查酱油商品30个批次,27个批次合格,合格率90%;抽查食用醋商品10批次,5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50%。
据了解,食用醋主要是总酸指标不合格。这次共抽查食用醋10个批次,5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0%。总酸是反映食醋质量主要指标之一,总酸含量高则滋味柔和,回味绵长;含量低滋味就差。总酸含量偏低主要原因是生产企业没有严格按照工艺条件制曲发酵,淋后过量加水。
见习记者 李吟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