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部分媒体对食盐普遍加碘的安全性提出质疑,导致公众发出诸多疑问:补碘过量是否是导致目前包括甲状腺癌在内的甲状腺疾病增加的“罪魁祸首”?实施了15年的“全民食盐加碘”政策,其利弊到底如何?多年来,我国食盐碘含量是否作出过科学调整?现行的食盐加碘量是否亟需下调?
8月13日,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部分专家。
答疑一
“碘盐致病说”缺乏科学依据
据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国家碘缺乏病参照实验室主任李素梅介绍,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成人每日碘摄入量为150—300微克。欧盟和美国的医学研究所讨论了成人碘摄入可耐受上限,并分别指出可耐受上限为每日600微克和1100微克。目前,我国碘盐平均含碘量为30毫克/千克。按每人每日摄入盐5—10克计算,每日摄碘量约为150-300微克。扣除烹调和人体代谢的损失,碘的摄入量不会高于世界卫生组织的推荐量。
国际开展食盐加碘防治碘缺乏病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其实践经验和在临床、流行病学等方面的调查证实:食盐加碘后碘致性甲亢发病率会一过性增高,但甲状腺癌的发病率并不增高,即人群碘营养改善后并不会致使甲状腺癌的发病率增加。
卫生部8月13日向记者提供的一份相关“专家咨询意见”表示,近年来,国内部分地区甲状腺疾病确有高发之势,但将其归咎于食盐加碘,并不客观。迄今为止,科学家对甲状腺癌和相关甲状腺疾病的发病原因和机理并不清楚,它与环境因素、污染物、致癌物质的暴露剂量和时间、饮食习惯、生活方式、精神和遗传因素等都有某种联系。以甲状腺癌为例,除了精神压力、感染、过劳、创伤等诱因外,也不排除自然、社会环境改变、污染带来的影响。
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ICCIDD)今年发布的一期《公告》也称:人群中甲状腺癌的发病率并不受碘摄入量的影响,相反,采取补碘干预可使甲状腺癌向低恶性转化已被广泛认同。
答疑二
“全民食盐加碘”利远大于弊
我国是受碘缺乏威胁最严重国家之一。上世纪70年代调查统计,全国有地方性甲状腺肿(简称地甲肿)3500万人,地方性克汀病(简称地克病)25万人,地甲肿患病率为12.8%,地克病患病率为0.66%;更为严重的是还有基数更大的亚克汀病人,估计有数百万之众。20世纪90年代初估计,各省(区、市)均不同程度存在碘缺乏,全国约有7.2亿人生活在缺碘地区,分布于1762个县的26854个乡。
碘缺乏病最主要危害是造成不同程度脑发育障碍,调查证实:缺碘地区学龄儿童的智商比非缺碘地区低约10—11个百分点,弱智(智商在69以下)儿童的比率为5-15%,这些弱智儿童对我国人口素质和社会经济发展所带来的损失难以弥补,是不容忽视的重要公共卫生问题。
1993年,我国确定了全民食盐加碘战略,先后颁布了《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和《食盐专营办法》等法规。1994年以来,随着逐步落实食盐加碘措施,碘缺乏病情大幅度下降。1995—2005年开展的5次全国碘缺乏病调查表明,我国人群碘营养水平总体处于适宜状态,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由1995年的39.9%上升到2005年的95.4%,8—10岁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1995年的20.4%下降至2005年的5.0%。2007年对全国2737个县(市、区、旗)进行了碘盐监测,合格碘盐食用率达到94.3%。通过实施全民食盐加碘,我国儿童智商总体提高了近12个百分点。
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实践证明,碘缺乏病是一种病因明确的可预防性疾病,食盐加碘防病措施所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是难以估量的,我国在消除碘缺乏病方面所取得的成绩,已成为国际组织号召学习的榜样。
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发布的《公告》中也称:“在推荐的碘摄入量范围内,随着碘摄入量的增加可以出现轻度甲状腺功能亢进,它通常会发生在因长期碘缺乏而预先就存在功能性自主性甲状腺结节的病人身上,这只是一过性的。而明显的碘致性甲亢(IIH)这一副作用,仅仅出现在严重碘缺乏人群并快速过量的补碘后。
国际控制碘缺乏病理事会同时作出结论:大量事实证明,在科学监测下补充适宜量的碘,从多方面提高了人群的健康水平。补碘的益处远远大于碘过量引起的相对较小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