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因咽喉疼到药店买药,明明对药店店员说想买点含片类药品治疗一下,但是药店店员销售给自己的却是“硬质糖果”。王先生质疑,难道“硬质糖果”能当药品卖吗?
前日,伊山镇居民王先生感觉自己咽喉有点不舒服,吃饭、喝水都觉得疼痛。于是就来到伊山的某家药店,他告诉该药店店员自己咽喉肿痛,想买点含片治疗一下,店员拿出两种产品:一个名为××牌“甘草”,一个名为××牌“新胖大海”,并介绍说这两种产品对咽喉肿痛治疗效果都不错,王先生觉得既然是店员推荐的产品,效果一定不错,于是就以2.50元每盒的价格各买了一盒,票据也随手就丢了。回家后,王先生含服觉得没有见效,怀疑这两种含片质量有问题而到灌云工商局咨询。
灌云工商局工作人员经仔细辨识,才发现两种产品的真实身份:在两种产品盒子上都用与底色相似的字标着“硬质糖果”四个小字,盒子侧面都标有QS,原来王先生所购买的不是药品,而是食品。工商人员提醒消费者,购买药品时一定要仔细辨识其包装,正规药品的批准文号为“国药准字+1个字母+8个数字”,而山寨版“药品”批准文号是“国食健字+数字”或“某省的简称+卫健(食证)字+数字”。如果消费者在购买药品时遇到与知名正规药品外观极为相似的保健类食品,更需谨慎选择。同时消费者一定要保留购药票据,以作为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