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动向
国税总局专项调查
针对8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所引发的市场“涨声”,8月7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官方网站发布消息,援引财税部门有关权威人士观点,明确表示反对。
财税部门有关权威人士表示,此次出台的管理办法,是为了指导税务部门根据税法规定,依法重新核定部分白酒产品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使过去不尽合理的计税价格重回合理区间,以此加强白酒产品的消费税征管,堵塞税收漏洞,这不应成为近期部分白酒企业借机上调产品价格的理由。
同时,税务总局下发通知,要求各地税务机关对本省、自治区、直辖市2008年白酒销售收入前5名的生产企业进行消费税专项调查,具体调查范围为生产企业单位出厂价格最高的前5个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