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声音
调整促进消费税制更完善
继上月我国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出重大调整后,国家税务总局近日正式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对我国白酒消费税制作出重大调整。
业内人士分析指出,相继调整烟酒消费税意味着我国消费税制的设计更加完善。
专家表示,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应该逐步进行调整,以增强消费税的调节功能。今年6月,税务总局对烟产品消费税政策作了重大调整,除对烟产品生产环节的消费税政策有了较大改变,调整了计税价格,提高了消费税税率外,在卷烟批发环节还加征了一道从价税,税率为5%,进一步完善了烟产品消费税。
近日,税务总局制定了《白酒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核定管理办法(试行)》,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单位的白酒,其消费税计税价格低于销售单位对外销售价格70%以下的,消费税最低计税价格由税务机关核定,收紧了白酒企业的避税通道。
中国社会科学院价格与税收研究室副主任张斌说,此次对烟酒消费税的调整主要是针对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有利于打击关联交易和避税行为,使我国消费税制更加完善。
此次调整烟酒消费税的一大背景是金融危机爆发以来我国税收收入的持续下降。数据显示,今年1到6月全国税收总收入完成29530.07亿元,同比下降6%,减收1895.68亿元。
新闻背景
转移定价造成税款流失
由于我国消费税设计不合理,长期以来白酒消费税执行过程中一直存在着“转移定价”的巨大漏洞,相当一部分酒企将白酒低价卖给自己设立的销售公司,然后再高价出售给经销商以避税,造成了国家大量税款流失。
烟行业也同样存在类似的问题。卷烟生产企业消费税计税价虽由税务总局核定,但有些产品的计税价远低于批发价,消费税流失现象仍然存在。
审计署的审计结果显示,抽查的52户应税企业中有44户存在上述问题,这造成2007年至2008年少缴消费税116.15亿元。(综合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