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治理过度包装,从2005年开始,国家出台了两个技术标准。但是,这些标准在专家看来也难免有“一头雾水”的感觉。因此,专家建议———
尽管距离传统节日“中秋节”还有一段时间,但是,近日绿色论坛却早早地向人们发出了这样的提示———“拒绝为过度包装买单”。
过度包装为何屡禁不止?对此,国家质检总局法规司法规一处处长李明刚在这个论坛上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一块法律法规的缺失不能不说是一个重要原因。”据他介绍,国家质检总局受国务院法制办委托已经起草完成“限制过度包装条例”,目前,正在审议阶段。
而国际食品包装协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董金狮则建议,法律法规的制定,一定要让公众看得懂,能够使用。
过度包装将告别无法可依
从月饼开始的给过度包装瘦身已不是这一两年的事了。国家标准委农业食品标准部主任科员王乃铝告诉记者,早在2005年,国家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就曾联合发布了《月饼强制国家标准》。
他认为,这个国家标准发布以来,在限制月饼过度包装、节约资源消耗,确实起到了一定的积极效果。但是,还有少部分商品过度包装仍比较严重,王乃铝说,比如说糕点、酒、保健食品、化妆品等。
过度包装事实上出现了屡禁不止的问题。
李明刚认为,原因在于法律滞后,“这方面的立法与其他领域的法律法规建设来比确实还比较弱。”李明刚说,“商务部门、工商部门、质监部门、资源综合利用部门、资源节约部门,在执法的时候总要找一个法条。”李明刚认为,现在法条是个问题。他表示,立法是个必要手段。据他介绍,近一两年,相关政府部门加快了这方面的立法步伐。
今年3月31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标准。据王乃铝介绍,这个标准,主要是针对食品和化妆品的。“标准出台在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方面提供了技术依据。”王乃铝说,针对包装行业的特殊性,政府部门为标准的实施准备了一年的过渡期,也就是说要到2010年4月1日起标准才能强制执行。
李明刚透露,受国务院法制办的委托,国家质检总局正在牵头起草“限制过度包装条例”。他告诉记者,从2008年8月开始,条例已经开始起草,到目前为止,还在广泛征求公众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