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水价“涨”声四起
从去年年底开始,几乎所有的中国城市都陆续加入了自来水涨价的大合唱。尤其最近两个月以来,包括上海、天津、沈阳、广州、南京等多个大中城市都已经举行了水价上调的听证会。其他城市则正处于准备阶段。
各地一览
北京:酝酿提高水价 节水奖励将给予资金鼓励
贵阳:非居民生活用水8月1日起实行阶梯水价
上海:6月20号起上调水价 分两步调整
兰州:水价调整20日听证 居民用水每吨拟提0.3元或0.4元
太原:加快推行“阶梯式水价”
济南:水价位居全国前列 市民呼吁实行阶梯水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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赞成涨价:
专家爆料:不能因为有人喝不起水 就不提高水价
“不能因为有些人喝不起水,就不提高水价。”7月16日上午,在一场“解读水价问题”的小型论坛上,有专家语出惊人。专家们认为,跟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水价处在中下水平,“低水价是资助了高收入者,而不是资助了低收入者。”
《华夏时报》总编辑水皮:涨30%左右比较合理
既然涨价已成趋势,那么我们先来看看现行的水价是多少。目前全国平均供水价格是1.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是0.4~0.5元/立方米,省会级的城市平均供水是2.4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是0.6元/立方米。而北京现在的水价是2.9元/立方米,污水处理费是0.8元/立方米,合计3.7元/立方米。按照现有标准,《华夏时报》总编辑水皮先生认为,涨30%左右比较合理。
反对涨价:
提高水价不能伤害穷人利益
虽然专家称“弱势群体”喝不起水的问题不难处理,“城市里的低保户只要政府想一点办法就解决了。”但事实上,低保户喝不起水的情况并不严重,很多城市都对低保户采取了免收或减收公用事业费的政策,真正喝不起水的是那些虽然家境困难但够不上低保标准的人。水价提高的话,他们得不到任何补贴。
不能因为有钱人“受资助”就提高水价
“不能因为高收入者受低水价的‘资助’,就要提高水价。”原因很简单:提价对高收入者而言,区区几角钱的水价“差价”,无关痛痒。但是,提价对购买力十分有限的弱势群体而言,却要“伤筋动骨”,直接影响生活质量。所以,权衡提高水价对高收入者和低收入者的影响,在事实上“吃亏”还是低收入者。
政府声音:
水利部部长:水价是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重要杠杆
水价是促进水资源节约保护的重要杠杆,是需水管理的重要手段。要按照中央关于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要求,积极推进水价改革,建立既充分体现我国水资源紧缺状况和符合市场经济规律,又兼顾社会可承受度和社会公平,有利于节约用水、合理配置水资源、促进水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水价形成机制。
水利部副部长:缺水城市水价将高额累进
全国政协委员、水利部副部长胡四一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面对我国严峻的水资源形势,我国已经确定将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谈到水价改革,他表示,缺水城市水价要高额累进加价。
专家建议:
专家建议对水资源征收资源税调节水价
“从资源节约角度,我希望税率高一点,但同时会带来一些负面的影响,尤其是对中低收入的老百姓影响较大。我建议实行‘阶梯式税率’,针对不同类型用户应该体现不同的税率,可以分为工业、生活和农业等不同类型,甚至工业也可分为耗水大的行业和一般性行业等。”
媒体评论:
明确水价机制比涨价更重要
如果价格机制完善,合理提高水价的确可以起到调节居民用水的作用。但在经营垄断、成本模糊和价格机制存在诸多问题的情况下,涨价不但不能达到节约用水的公共政策目标,反而成为企业转嫁不合理成本的借口。从节水的视角看,国家推行水价改革的关键依然是合理确定成本,对管网漏损等成本一定要让企业自己承担,而不能转嫁。
深度分析:
透视水价"普涨":资源性产品价改应超越"涨价"
6月20日起,上海居民用水综合价格从每立方米1.84元上调至2.30元。近年来,国内城市普遍上调水价,对此,公众总体上都予以理解、接受。但是,与民生联系密切的资源性产品,在价格改革中如何更好地平衡“市场化”与“公益性”之间的关系,是一个值得高度关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