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为何对辐照趋之若鹜: 标准太严“逼良为娼”?
记者留意到,所有允许对食品进行辐照加工处理的国家和地区,都规定必须对辐照食品进行明确标注。比如,香港地区规定,所有储存辐照食物的容器均须清晰用英文大楷列明“IRRADIATED”或“TREATED WITH IONIZING RADIATION”及用中文列明“辐照食品”, 违法最高罚款50000美元及监禁6个月。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也都要求对辐照食品应在包装或容器上按规定进行标识。
即使是在辐照食品比较普遍的美国,也严格要求在产品包装上加贴国际辐射标志“radura”标识,和注明“经辐照处理”的字样。由于监管严厉,大多数食品企业不到不得已,都不会使用辐照技术。然而,为何国内企业却对辐照趋之若鹜?
有企业人士则认为,方便面料包之所以成为最普遍使用辐照的食品,与强制性国家标准《方便面卫生标准》(GB17400—2003)中对大肠菌群的要求不无关系。标准要求,方便面(面块+调料)大肠菌群必须≤150(MPN/100g),而国外如澳大利亚、新西兰和英国等,对“即食食品”(ready-to-eat food)的相关标准中,对肠杆菌科这一近似指标的要求则将≤10000(CFU/100g)订为“满意”。
“国外的标准和国内的标准差太远。正因为国内标准太严苛,而香辛料又偏不宜加热杀菌,所以辐照就是最好的办法。哪怕想要做到无菌都可以,只需加强辐射。”该人士指出,一方面标准限制太死,但另一方面监管又不到位,所以才导致了如今大量“隐形”辐照方便面料包存在的局面,形成“逼良为娼”的局面。
何谓辐照食品?
辐照食品是利用钴-60等放射源产生的伽玛射线,或是电子加速器产生的高能电子束,来进行加工、处理过的食品。由于电离辐射在食品中会产生辐射化学和辐射生物学效应,因此,辐照可达到抑制发芽、推迟成熟、杀虫灭菌等目的。本报6月29日在A4版独家率先报道的《“辐照食品”为何遮遮掩掩?》,披露了以统一、康师傅两大方便面料包为代表的一批食品虽经过辐照却又未依法标注,侵犯了消费者知情权。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并被各地媒体广泛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