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综合报道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申请公开处罚书遭拒 职业打假人告工商局

时间:2009/7/10 9:07:23 来源:广州日报

  工商局:决定书或涉隐私

  本报讯(记者刘晓星)因要求广州市工商局提供2008年1月1日至2009年5月5日期间对流通领域(商场、超市、百货大楼)的所有行政处罚决定书遭拒,职业打假人徐大江将广州市工商局告上法庭。昨日,天河法院公开审理了此案。

  2009年5月6日,徐大江提出此申请。2009年5月18日,市工商局向徐大江寄出政府不予公开告知书。徐大江认为,根据《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各级政府及职能部门应履行公开政府信息的义务。除非该信息属于法律、法规或本规定禁止公开的内容,公开义务人应当按照申请向公开权利人公开。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属于应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徐大江说:“我多次向工商局举报企业存在的违法情况,但都没有得到答复。我正是基于此要求公开处罚决定书的。”

  对此,市工商局答辩称,根据《广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规定的是公开义务人对相对人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时,应向相对人告知的5个具体事项。而徐大江并非行政处理相对人。

  另外,市工商局表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行政机关对申请人申请公开与本人生产、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无关的政府信息,可以不予提供。

  链接

  7部门回复各不同

  今年5~6月份,徐大江分别向广州市7个部门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不过7个部门的答复各不相同。

  ◎市工商局不予公开。

  ◎市物价局给予全部公开。

  ◎市质监局要征求具体行政相对人意见才能公开。

  ◎市林业局暂缓公开。

  ◎市药监局部分公开。

  ◎市卫生局无信息提供。

  ◎市文化局没有相关信息。


相关搜索: 处罚书 打假人 工商局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
相关热点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