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消毒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消毒产品的生产经营秩序,依法查处消毒产品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按照《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自6月29日起,市所对辖区内消毒产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监督检查。
本次检查面向消毒产品分类目录中所有消毒产品,按照《消毒产品标签说明书管理规范》的要求,对产品外包装标识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目前,已检查经营单位5家,检查产品25份,不合格产品2份,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及时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责令经营单位立即停止销售查出的2种不合格消毒产品,并对产品进行了登记保存。目前,该项工作正在进行中。
在此,市所提醒广大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法制观念和自我保护意识,区分药品和“消字号”产品,如发现消毒产品宣传疗效和添加药物等违法行为,应及时向卫生监督机构举报和投诉,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健康权益。(据莱芜卫生监督网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