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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财政部周三发布公告,将自今年7月1日起对28项原产于香港、及475项原产于澳门的商品实行零关税。
根据这份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布的通知,今年上半年这28项香港商品和475项澳门商品已完成原产地标准核准。
此次关税调整的依据是,2003年中国商务部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分别签署的《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以及《内地与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
根据当时签署的两份CEPA协议,中国大陆自2004年1月1日起,分阶段对原产香港和澳门的进口商品实行零关税。
此次调整后将实行零税率的商品包括食品、饮料、纺织品、生活用品等,上述商品目前适用税率从3%到25%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