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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餐饮业启用新版许可证 首批30家企业获新证

时间:2009/6/24 10:46:54 来源:广西新闻网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从6月1日起,改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餐饮服务监管的职责,原来由卫生部门发给餐饮行业的《卫生许可证》更改为《餐饮服务许可证》。6月23日,南宁市首批30家餐饮企业获得了《餐饮服务许可证》,标志着新许可证在南宁正式启用。

  民族大道一家酒店的老板赵婉霞获得的是第一号餐饮服务许可证。她告诉记者,今年4月,还是卫生监督机构管理餐饮企业办证时,她就开始申请办理许可证,并在卫生监督人员的指导下,对店铺进行了装修。6月,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接管后,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工作人员也到场进行了指导。“我没想到自己的店会第一个获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觉得真幸运。”她笑着说。

  在科园大道的南宁市行政办证大厅3楼记者看到,当天,在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办证窗口旁,挤满了前来办证和领证的人。据悉,从今年6月4日起,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正式受理餐饮服务许可事项申请,至6月19日,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共受理餐饮服务许可172家(含原卫生行政部门受理的100多家)。据介绍,南宁市共有1.8万多家餐饮服务企业,原来使用《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到期后要更换为《餐饮服务许可证》。

  目前,南宁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将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分为小、中、大、特大型4种类型进行分类管理,不同类型的场地、设备、人员配备等都有不同的要求和标准。虽然申办《餐饮服务许可证》程序与过去相差不多,但在一些要求上更具体,如对中型以上企业,要求企业要设置专门的食品安全管理领导小组或负责人;大型、特大型餐馆、学校食堂、幼儿园食堂以及供餐人数1000人及以上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连锁经营餐饮服务企业的总部,还应制订有关键加工环节食品操作规程、卫生检查计划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等。(记者伍鸽玲 通讯员韦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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