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婕三鹿奶粉代言
状告邓婕三鹿奶粉代言起因:
2007年11月27日,黄正玉在家乐福棉花街店购买了两袋三鹿高钙奶粉、一袋三鹿中老年奶粉,食用后出现腹泻、腹痛等不适症状,并到医院治疗。同年12月,黄正玉的特别授权代理人是其儿子、职业诉讼人况力彬,把三鹿奶粉生产厂家告上法庭。 >>> 全部新闻
状告邓婕三鹿奶粉代言进展:
去年9月,三鹿奶粉曝出掺有三聚氰胺后,况力彬认为厂家的慰问费不能弥补母亲的精神损失。同时,他认为三鹿代言人邓婕、倪萍只顾收取代言费,缺乏责任感,于是将三鹿厂家、销售商、代言人倪萍、邓婕告上法庭。 >>> 全部新闻
状告邓婕三鹿奶粉代言结果:
重庆消费者黄正玉状告邓婕奶粉代言一案昨日在渝中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最终法院驳回了黄正玉的起诉。
分析评论:
虚假广告代言的法律规制
层出不穷的虚假代言广告一次次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人们在忧虑商业诚信沦丧、社会道德底线被践踏的同时,也引发了对我国当前法律制度的思考。 >>> 全部新闻
明星代言的产品你信吗
正方:深信不疑
现在大部分的商品都找明星做广告,都是百姓熟知的公众人物,找他们做代言,证明此类产品绝对过关。
反方:并不可靠
明星代言并不可靠,明星代言不代表产品有明星品质。
网友评论:
有的网友说:“自己都没吃过、没试过,就说好,还向大众推荐,跟大街上的托儿有什么区别?”
明星代言食品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明星的虚假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