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保细规 监管制度更有力
为保证《食品安全法》的顺利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专门新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制度,记者从沈阳市工商局消保处了解到,在这些制度下,在食品生产日期标注、添加剂标注、来源记录等问题上,工商部门原来只能对超市进行“警告”,如今可以直接开罚单了。
《食品安全法》实施当日具体细则并未出台,次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便制定了《食品流通许可证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规范指导意见》和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八项制度。这些措施对于《食品安全法》中工商部门在流通领域监管上的粗线条规定进行了有效的解释。
沈阳市工商局消保处处长丁浩哲介绍说,《食品安全法》中涉及的监管部门包括: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5个部门。对于这5个部门的具体分工不同,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宏观管理;农业行政负责农业初级产品、水产品;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生产领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流通领域及流通领域内的食品加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餐饮企业。
丁浩哲处长告诉记者:“对于散装食品,工商部门有权要求超市储存散装食品时,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对于散装食品饼干、蜜饯、干果等,如对不同生产日期的产品进行混装,要以其中最短的保质期限进行标记。没有以上标识,工商部门可对商家进行处罚。而在过去,工商部门仅能对商家进行警告。在超市内销售的食品,包括现场制作的食品,都要对添加剂进行确切标识,不得使用‘稳定剂、添加剂、着色剂、甜味剂’等类似含糊的词语。”丁处长表示与此同时,企业还要建立微机备案制度,对每种散装食品的各种信息都要随时能调出,以备工商部门检查。
部分市民 全面维权有点难
新法规的“假一赔十”听起来的确是很震撼人,但记者采访到的大部分市民还是有维权难的担忧。
维权担忧的一方面是担心费力、费时、费钱,到最后还维不了权。一位市民说:“如果我买了1块钱假的食品,赔也只有10块钱,可是,我上趟医院去检验拿证明的钱谁来付呢?没有证明单凭一张嘴大家能信吗?”
另一个方面的担忧则表现在对个体经营者上。在沈阳市某学校附近,记者看到一个烤羊肉串的摊位前,一名小学生正站在那儿等待着羊肉串的烤好。只见商贩接过小学生的钱往兜里一塞,又用同一只手抓起辣椒、精盐往羊肉串上撒去,而他身边等待售卖的生羊肉串上没有做任何遮盖。而在羊肉串摊不远处是一个卖卷饼的地方,老板直接用手抓着生菜、萝卜干往饼里面放,学生们也不管干不干净拿过来就吃。“你知不知道新《食品安全法》已经开始实施了?”当记者询问其中一摊贩时,该摊贩摇着头说:“我不知道。”
记者随即采访了一位正准备接女儿的学生家长,他说很担心女儿吃这些路边摊的东西,所以自己一有时间就亲自接孩子放学。“路边摊的卫生真的很让人担忧”。
虽然随着新法的实施,食品卫生许可证将被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三证”取代,《食品安全法》也确立了我国的食品安全分段监管体制,卫生、农业、质检、工商和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各司其职,分别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食品流通环节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但是在实际中具体操作起来会有难度,还需要一个过程来实现。
记者手记:“卫生”到“安全”的进步
经历了多次食品安全风波后,一部实现从农田到餐桌全程控制的法律,进入了实施阶段。从民众到政府,整整用了3年时间,以多次食品安全事故对公众的伤害为代价,我们终于实现了从“食品卫生”到“食品安全”的立法理念之革新。
从“卫生”到“安全”,应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卫生行政、农业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5个部门多龙治水的局面颇为壮观,接下来如何衔接这些监管链条将成为头等大事。在执行中破解食品安全监管的诸多难题,还百姓一个放心、安全的餐桌,是所有人期待的,也正是《食品安全法》立法的最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