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质监局首次适用《食品安全法》查处乳制品企业“早产奶”问题
2009年6月2日,《食品安全法》实施的第二天,广州市质监局适用该法查处了广美香满楼畜牧有限公司 “早产奶”问题,现场封存分货值约10万元的“早产奶”产品。当天,该局天河区局针对乳制品行业“早产奶”潜规则,对6家乳制品企业实施专项突击检查,通过重点查阅企业的成品入库单据、核对产品的标称生产日期,发现广美香满楼畜牧有限公司有2张产成品入库单备注入库产品批号为2009.06.03,另外2张产成品入库单未标注入库产品生产日期。
同时,执法人员在成品库中发现2号低温冷库存放的木瓜奶饮品和3号低温冷库存放的草莓味酸牛奶标称生产日期均为2009.06.03, 1号低温冷库存放的10余个品种的产品均未标注生产日期,总数共计47339盒(杯),与上述入库单内产品种类及数量吻合,货值约10万元。由于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情节严重。该行为已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条和第四十八条规定,执法人员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七条现场查封了该批涉案物品,目前该案已按规定进行了立案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