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日,广东再现一家旅行社出怪招揽客:凡6月20日前报名国内、出境游任何线路,从出发当天起至返程后三天内,被确诊感染甲型H1N1流感的游客,最高可获10万元的补偿。(6月3日南方日报)
旅行社为招揽客人想出些“花花点子”无可厚非,但应以不损害公众安全为前提。一旦有部分人群为了获得10万元补偿,真到了某外国染了“一身病”回来,本人或许撞大运死不了,但却会给其他人群带来一系列不安全因素。组团的其他成员必然有感染之虞,其家人亲威朋友也将面临传染危险,这还不算国家为此投入的防治成本。甚至,还可能因此招致一场灾难。如此分析,这家旅行社不就是在拿公众生命开玩笑么?
就算是游客运气好,没人染上甲流感,但这场看似无后顾之忧的旅行,也近乎在拿自己的生命赌博。其旅行的快乐性又从何而来?这样的旅游,除了给旅行社创造价值之外,恐不会有其他。
预防甲型H1N1流感在我国传播,妥善维护公众安全和利益,是每一个国人的责任担当。每一个公民也好,还是有关单位或机构,都应该对甲型流感保持高度警惕,也丝毫马虎不得。旅行社身为游客出行的组织者,在当前一些国家甲型流感蔓延之际,理应多一些责任意识,多一些理智,而不应该搞一些“要钱不要命式”的歪招、损招。(毕晓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