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益驱动使虚假广告屡禁不止
《通知》一出台,很多人在为政府治理虚假广告的决心叫好同时,又开始担心政策能否得到落实的问题。“这种担心并不为过,从以往的情况看,违法违规广告禁而不绝。《通知》之所以重申四个不准,就是因为过去有关的规定执行得不理想。”中国社科院国际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何帆强调,虚假医药广告生命力十分顽强,稍有松懈,它就会快速疯长起来。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栏目评论员张鸿为我们揭示了虚假医药广告的利益链条——个别医药企业靠广告炒作牟利,许多演员、名人靠扮演患者或专家赚钱,影视公司靠策划、拍摄广告分一杯羹,电视台靠播放广告创收,埋单的却是广大上当受骗的患者、消费者。“我国法律对虚假医药广告的惩处均有明文规定,但实际执行时却出现了违法成本过低、处罚力度也不足等问题”。一位工商广告监管部门负责人也透露,有些企业虽然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高额处罚,但与广告收入的巨额利润相比,这些处罚就显得“小儿科”了。
整治虚假广告治标更需治本
中国传媒大学副校长丁俊杰欣喜地注意到,《通知》在要求各级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对违规广告和医疗健康节目立即进行清理的同时,提高了对违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追究等级。“这既坚定了公众对打击违规医疗、药品广告的信心,也让公众看到整治医疗、药品广告市场的前景。”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王锡锌指出,虚假医药广告在发展过程中不断变换形式和内容,钻政策和法律的漏洞。因此治理医药广告不良之风不能只是权宜之计,应建立长效机制。他建议政府建立各相关部门联动的执法机制,做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将虚假广告的各种变异形态都扼杀在萌芽状态。
“医疗市场现在存在的问题,始作俑者绝非广告,因此治理虚假医药广告应标本兼治。”中国传媒大学广告学院院长黄升民看到了隐藏在现象背后的本质——医疗系统的混乱和监管不力使一些质量不过关的医药产品和不具备专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入市场,为虚假医药广告的滋生提供了丰沃土壤。因此相关主管部门应该下大力气健全医药市场管理体制,推动医疗市场的规范发展,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记者 李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