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环境释放之后,还需要生产试验。生产试验的规模可以进一步扩大。据罗云波介绍,上述阶段的评价主要是评估转基因生物对环境是否有影响和压力。通过上述阶段的安全性评价之后,如果要做食品,流程将更加复杂。“需要再对独立性、致敏性、抗营养因子等等进行评价,还需要提交综合性评价。”
不仅如此,按照中国现行的批准流程,转基因商业化的批准还有年限控制,一般时限是4年。4年到期后,需要重新报批。
“本来转基因选种的过程是很快的,有这么多道监管程序之后,就很慢了。”罗云波说。
尽管中国对转基因技术和产业的发展日益重视,但罗云波仍对转基因水稻等作物的商业化审批“谨慎乐观”。令他比较担忧的是,如果商业化一直无法审批,国内已经成熟的转基因技术很难实现产业化,很可能被外资公司抢先注册,这样中国很可能在专利技术方面处于被动。
监管另一面
据了解,农业部在2006年批准了华南农业大学研发的抗木瓜环斑病毒转基因木瓜,并只允许在广东省商业化种植(审批号为农基安证字(2006)第001号,有效期为2006年7月20日至2011年7月20日)。
但上述环保组织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和香港的易初莲花、华润万家、沃尔玛和百佳等大型超市中发现了转基因木瓜,其产品标识和超市提供的信息均表明,这些木瓜的产地有可能来自于广东以外的地区。
该组织在4月份进行的实地走访和采样检测也证明了这点。方立锋认为,这违反了我国《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九条“转基因植物在指定的区域种植”的规定,属于非法种植。
其实,这并非该组织第一次在中国发现转基因作物非法种植的情况。2004年,香港地区政府误将一批转基因木瓜种子分发给当地的农民(包括有机农户)进行种植,造成了污染;2005年,湖北省非法种植的转基因水稻的种子和大米曾流入市场;在2008年,在湖南也发现了非法种植的转基因大米。
“任何一个国家的监管措施都可能有漏洞,不排除有少数人为了利益钻了空子。”罗云波说,这正是转基因商业化的尴尬所在。
方立锋指出,只有把只允许在一个省种植的转基因木瓜等项目管理好,才能够有效管理大规模种植的转基因水稻。他认为,中国正在考虑批准转基因水稻的商业化生产,一旦转基因水稻被批准商业化种植,对非转基因水稻的污染事故将更加难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