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 于士凯)昨日,记者从北京市工商局了解到,今年年底将在全市主要零售市场内普及监管信息电子显示屏,为消费者及时提供工商部门发布的消费信息。
据工商人员介绍,到2009年底,市工商局将在全市150家大中型商场、超市,19家大型批发市场完成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电子显示屏设立工作,零售场所内设立的电子显示屏将及时公示商品与食品停止销售、恢复销售、退市、召回等信息;同时,发布消费警示、提示信息和其他相关信息。
工商人员告诉记者,通过在全市范围内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电子显示屏的设立,将进一步有利于促进广大人民群众理性消费、科学消费和安全消费,有利于净化市场环境,惩劣扶优,也有利于充分发挥广大经营者的自律作用。
至2010年底,北京市工商局将逐步完成对全市中型以上商场、超市及100家中型市场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电子显示屏设立工作。同时,进一步规范商品质量与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内容。(于士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