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农民创业的载体,在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提高农民致富能力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莱芜市农业局立足部门职能,不断加大规范引导力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呈现出蓬勃发展的良好局面。截至目前,全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已达到150多家,带动致富农户3.2万户以上。
注重宣传引导。通过层层举办培训班、科技下乡发放明白纸、认真解答群众来电咨询等形式不断扩大宣传面,加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宣传力度。各级、各有关部门采取各种措施积极宣传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民增收,农民专业合作社迅猛发展。2007年11月份我市第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东井生姜种植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成立以来,平均每月都登记注册10余家;注册登记的合作社经营范围也从最初的种植、养殖向农产品加工、旅游开发等方面发展。同时,突出宣传合作社在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带动农民增收方面的效果,引领更多的农户走规范生产、集中经营的路子,一些最初注册只有几户、几十户的合作社目前已发展到上百户。
强化内部管理机制。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赋予的职责,积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健全章程和制度,合理设置合作社内部组织机构、社员结构,规范财务和会计制度,明确分配制度,健全档案管理,重点抓好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在充分尊重合作社和广大农业生产者的意愿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灵活的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不断扩大服务领域,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积极推进合作社统一产品采购和供应,统一技术培训,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包装,统一品牌,统一销售服务。帮助合作社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申报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定认证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组织农产品销售,开拓国内外市场等。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结合本市实际,制定出台《关于加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意见》,重点对合作社的发展从财政支持方面加以完善、登记备案方面加以规范、金融扶持方面优先照顾,农业项目实施方面予以倾斜、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适当放宽、组织领导方面进行加强。积极帮助合作社争取国家、省农业示范项目。2008年10月份指导明利特色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申请农业部示范项目,并获得审批通过,争取合作社发展资金20多万元。
积极合作加强调度。积极同工商部门协调调度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注册的基本情况,认真组织各区做好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统计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录入工作,从2008年4月份开始,对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情况以区为单位每个季度向农业部上报,掌握了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第一手资料。同时积极联系财政、发改、经贸、税务等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紧密合作,形成工作合力,不断推动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赵长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