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行业资讯网站
用户中心
综合报道 市场动态 食品安全 产业经济 科技动态 经营管理 专业视角 各地动态 企业新闻 财经新闻 健康资讯 养生资讯 饮食资讯 美食资讯 排行 评论 滚动 百度
关键词:
站点位置:首页 > 资讯中心 > 食品安全 > 正文
【设置字号: 【手机阅读】
全面、准确、专业、及时行业新闻资讯

消费者声讨造假鸡蛋者 律师称行为恶劣应究刑责

时间:2009/3/28 9:51:07 来源:齐鲁晚报

    许多读者看完本报假鸡蛋报道后十分震惊,他们认为,用化工原料制造假鸡蛋骗钱的行为十分恶劣,对这种人应该绳之以法。对此,一些律师也认为,对这种知假造假卖假传授造假技术行为恶劣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27日上午,看了本报关于人造假蛋的调查后,淄博周村区消费者刘女士来电反映,前不久在当地买到了假鸡蛋。她说没想到这些商家竟拿化工原料做成假鸡蛋害人。

    山东海扬律师事务所律师李金星表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经销商销售人造鸡蛋的做法涉嫌商业欺诈,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向工商部门投诉,并要求经营者进行赔偿。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司法部门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依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生产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齐鲁律师事务所的赵军律师认为,按《刑法》有关规定,在生产、销售的食品中掺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销售明知掺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都是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造成严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严重食源性疾患,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都将被绳之以法,判处徒刑并处罚金。而任某传授以化工原料制造假鸡蛋的行为,还涉嫌传授犯罪方法,妨碍社会秩序。 记者  杨飞越  李岩侠


相关搜索: 鸡蛋 假鸡蛋
查看版权声明 责任编辑:Techoo-3
文章相关:
提意见或留言(需要审核后显示) 进入论坛交流
表情0 表情1 表情2 表情3 表情4 表情5
表情6 表情7 表情8 表情9 表情10 表情11
您好:网友
请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热门图片新闻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黄金周后省内螃蟹价格不降反升 再等半个月左右 吃蟹性价比最高
  • 160元一公斤!南京“天价”香椿芽抢先上市
  • 番茄比鸡蛋贵!昆明市场上番茄零售价格上涨
  • 火锅里的肉丸子都是肉吗?事实不是你想像的!
  • 鸡架泥槽头肉入馅 这样的低价水饺你敢吃吗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 缩略图
相关热门新闻排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