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发生多起因误用亚硝酸盐造成的食物中毒事件。为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省卫生厅提醒广大市民和餐饮经营单位,谨防亚硝酸盐造成的食物中毒。
据了解,亚硝酸盐具有很强的毒性,且外观及滋味都与食盐相似,因此很容易造成误食。人体摄入0.2~0.5克就可引起中毒,3克就可致人死亡。中毒的特征性表现为紫绀,症状体征有头痛、头晕、胸闷、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紫绀等。严重者意识朦胧、烦躁不安、昏迷、呼吸衰竭、死亡。
我省卫监部门表示:严禁各餐饮经营单位购买、使用工业用盐。禁止散存乱放亚硝酸盐,专人、专柜加锁保管,以防误食误用。
省卫生厅提醒消费者:要从正规商业网点购买食盐,不要购买私盐,不要使用来历不明的“盐”类物质,严禁食用工业用盐。相关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生亚硝酸盐食物中毒,应及时将中毒者送往医院,以便得到有效救治。(杨春艳)
(合肥在线-江淮晨报 杨春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