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肉精害人的新闻,令我等在最近一段时间“闻肉色变”,且大有教人“三月不知肉味”之势。市民、学者就此事纷纷展开议论,矛头除了直指下药害人的不法分子之外,有关部门的监管不到位也是众矢之的。
近几年为了“吃得安全”,神州儿女可谓煞费苦心———《食品安全法》出台了、食安委也成立了,刚刚显露的食品安全曙光却又被瘦肉精的闹事打了个落花流水。政令不行,挨骂的当然是执法部门。但在瘦肉精的问题上,哪个部门要背这个黑锅呢?说不清楚!因为是多头管理嘛!正如街坊所言,多头管理模式下,哪个部门都是“契弟走得嚤”———有好处时争先恐后、出问题时鸡飞狗跳。像瘦肉精这个事,现在谁也说不清楚是哪个环节出了问题。
既然多头管理存在漏洞,按照中国人的思路,那接下来肯定就要搞个什么委员会、联席会议或是新的局单位之类的机构来进行管理。由此不难推测,生猪管理局的牌子很快就要挂出来了。事实上这样的处理手法过往也不是没有,而且成效往往十分显著。说到底,多头管理下是谁也不服谁;统一到某个机构之下后,再怎么争吵、推卸也是一家人的事!这看上去很美的事情难道不值得大力推广吗?
诚然这样做确实可以治标,但能否治本呢?猪没问题啦,那牛、羊、水产、蔬菜、水果,以至奶粉、保健品呢?是不是哪个出了问题就要成立一个专门的单位来进行管理呢?显然这值得我们去深思。多头管理并不是中国的特色产物,别的国家也有!但别人能够发挥多头管理的优势把事情管得井井有条的,我们却老在埋怨!莫非真的应了那句话:一个中国人是龙,一群中国人是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