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建立合理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在大幅提高最低收购价格的基础上,适当放宽粮食价格波动上限,建立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鼓励支持粮食主产区将货币银行运行机制引入粮食流通业,建议国家比照政策性粮食收购费用利息补贴政策,对主产区粮食按数量核定标准,给予综合费用利息补贴。通过为农民开展粮食代储、代销等服务吸纳粮源,引导粮食生产、经营者开展期货交易业务,帮助农民根据市场行情适时适价销售余粮,构筑规避市场风险的“安全屏障”。建议国家建立利益补偿长效机制,对发展潜力大的粮食主产区重点倾斜;进一步完善粮食风险基金政策,取消主产区的地方配套。
来源:人民网《人民日报》(责任编辑凌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