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健品“地下”销售、推销陷阱多
据昆明市某保健品代理商戴先生介绍,目前在全国做保健品“地下”营销的一般有两种企业,一是保健品的生产厂家,另一是保健品的代理商,其中代理商数量更多。由于许多“地下”营销公司很少有固定的办公地点,一旦消费者吃出毛病来,想找企业索赔非常难。有些还和传销逐渐融合在一起。
“最常见的陷阱是免费体检。”昆明市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霞说。很多保健品代理商在小区里非法组织保健品推销,经过简单的测血压、血糖、血脂等检查后,就断言某些人患有某些“疾病”,需要吃哪些保健品。还有一些保健器械的推销商们常采用免费试用的手法,经过多次试用后,一些人由于心理作用感觉有效,或者碍于面子、人情买了该产品,买回去后问题就出来了。
陷阱二是举办联谊会、茶话会沟通感情,变相进行产品推销。“保健品代理商会派很多业务员到小区里,和老年人搞好关系,让老年人参加联谊会、茶话会等各种活动,并告诉他们到场者每人都有一份礼品,许多老年人没事就会过去凑热闹。”王霞说,等这些老年人到了会议现场后,公司就运用各种各样的手法吹嘘产品。
陷阱三是搞旅游、参观等。一些保健品代理商瞄准目标之后,公司就组织这些中老年人免费旅游,在旅游过程中,推销其产品。
“前两天一位女儿带着她年迈的母亲来我这里投诉说,该保健品的销售人员来到她们居住的小区,表示免费为心脑血管病人服务。几个穿‘白大褂’的简单询问了她母亲的病情之后就说有点高血压,并免费增送5支口服液,说一周之后来复诊。复诊后,告诉她母亲血压已经有了一些下降,让她继续服用那些口服液。但是这次就不是免费赠送了,而是150元5支。”皇甫晋玲说。
违法保健品为何屡禁不止?
2月16日,国家广电总局、国家工商总局、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下发通知,禁止聘请不具备执业资质的人士担当医疗、健康类节目的嘉宾,严禁演员和社会名人主持医疗、健康类节目,并重申了广播电视媒体发布医疗、药品广告的四个不准,即:凡审批证明不符合要求,或擅自篡改审批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以专家、患者形象作疗效证明的一律不得播放;凡含有宣传治愈率、有效率及医生与患者进行现场或热线沟通交流内容的一律不得播放;凡由药品生产、经销企业或医疗机构制作的医疗、健康类资讯服务节目一律不得播放。
近来,各省市也纷纷出台了一些治理违法医疗广告的措施。但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违法广告变着花样地出现在消费者面前呢?皇甫晋玲说,从相关部门监管的角度来说,首先执法资源有限、鉴定成本过大。二是能投入巨大资金的违法广告主往往是当地的经济支柱,更是当地的纳税大户,涉及地方财税的实际利益时一些事情很难办。三是“多龙治水又没治好”,对于违法药品广告,工商部门可以管,药监部门也可以管,这种权力交叉的现象非但没有增加监管的力度,反而造成了“谁都想管,谁又都没管到位”。“政府的部门有没有自己的独特利益,是治理违法保健品广告的一个根本问题。”皇甫晋玲说。
王霞说,现有处罚不足以形成震慑。由于虚假广告产生的利润是罚款的几十倍甚至上百倍,几万元的罚款对保健品厂家来说是“小菜一碟”,违法行为即使被查处了还有很大的获利空间,违法广告也就屡禁不止了。
保健品不是普通食品也不是补品,更不是药品,它不能像药品一样能治病。“首先要认识保健品的本质特性,确实需要用的,建议见到医院诊断病性后,根据医生指导合理服用与自己身体状况适宜的保健品。最后要到正规药店选购,否则一旦发生质量问题,消费者利益很难得到保障。”皇甫晋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