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乳制品市场秩序,促进浙江省奶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浙江省工商局于2008年12月16日正式出台《浙江省工商局关于提振奶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推出促进奶业结构优化调整、推进乳制品企业商标战略、推行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等七大举措。《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工商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乳制品产业政策和生产经营主体准入政策,并加大对降低能源、资源消耗的环境友好型乳制品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兼并收购、强强联合等方式,加快集团化、集约化进程,整合加工资源,提升产业水平。
为加大对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的服务力度,《意见》明确规定,工商部门要完善企业网上登记平台,深化咨询服务工作,对乳制品生产经营主体实行全程跟踪、延伸服务。开通奶农专业合作社登记绿色通道,对奶农专业合作社申请人提供申请、受理、登记的一站式服务,帮助解决在组建和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相关问题。
今后,工商部门将通过加大对乳制品商标的行政保护力度等措施,鼓励乳制品企业培育、使用自主商标,争创著名商标,培育和扶持乳制品专业商标品牌基地。
为维护奶农权益,工商部门将大力推进实行统一的生鲜乳购销合同示范文本,积极规范生鲜乳交易行为。同时,会同农业部门指导监督生鲜乳购销双方遵照执行,依法协调解决合同争议和纠纷。
在保证食品安全和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意见》指出,要督促乳制品经营者严格执行《食品销售者经营行为规范指引》,确保流通环节乳制品市场消费安全。充分发挥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及时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并加强12315信息的汇总分析,及时掌握乳制品市场动态和消费情况,
浙江省消保委也将在今后一段时间内,在全省范围内广泛推行乳制品消费体验制度,组织消费者代表对奶制品企业的奶牛养殖、牛奶加工、储藏运输等环节进行体验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