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建设的通知,要求全面推进农产品生产记录制度,实行农产品质量全程控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能力。
针对去年以来发生的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省政府在通知中要求各地严控农业投入品使用,积极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业投入品,引导农业生产者合理安全使用。加大对产地农产品的检测力度,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农产品,坚决不允许从产地销售。严格执行农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
农产品批发市场对持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三品”证书或当地检测机构出具检测合格报告、证明的外省(区、市)农产品实行免检,其他外省(区、市)农产品必须经市场抽检合格后方可进场销售。农产品批发市场要按规定建立检测站点,此外,我省还将进一步扩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范围,增加检测品种和参数,将一些潜在、隐性、累积的有毒有害物质残留列入监控计划。对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深入分析查找原因,及时消除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