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成都市工商局通过监测发现部分保健产品广告涉嫌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的问题较为突出,其主要表现形式提示如下:
一、保健用品广告。一般利用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作证明,进行虚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如一些宣传具有保健、治疗功能的贵金属项链、手链广告,无相关部门批准的保健品证书却在广告中宣称戴上后有缓解疲劳,不担心辐射等功效。又如一款保健鞋在广告中宣传“对治疗高血压有效”。
二、保健食品广告。主要是在广告中把保健食品混同为药品,宣传治疗作用或者使用易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超出核准的保健功能范围,宣传未经核准的功能。
成都市工商局特提醒广大消费者:保健产品只具有一定保健作用,不具治疗作用;在保健食品广告中宣传所含成分的治疗作用是违反相关法规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