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作会上获悉,今年贵州省食药监部门将严格执行安全事故问责制度,实行食品药品企业第一责任人制。
今年,贵州省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严格安全事故问责制度,形成食品药品安全权责相对应的“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对食品药品企业违反法律、标准生产经营或者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失职渎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严格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