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广西梧州市工商局认真贯彻各级领导关于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指示安排,积极结合梧州市场监管实际,以保障食品市场消费安全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努力建设“工商监管、经营者自律、社会监督”三位一体的流通环节基层食品安全监督网络,扎实开展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充分发挥广西工商食品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作用,2008年,该局举办了为期三天的培训班,对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各工商所食品快速检测人员进行了培训,达到了预期培训效果。该局要求每个巡查组的监管人员手中拥有一份食品经营户的经济户口档案目录,并根据市场巡查抽检、经营户回访、经营者诚信守法状况等综合情况将食品经营户划分为A、B、C、D四类,对C、D两类食品经营户实行重点监管。对无证无照生产经营、违法经营的店铺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取缔。
该局要求每个工商所都制定了《工商所食品经营主体分布图》和《食品监管人员责任分布图》,工商所巡查人员按照责任区对辖区内食品经营户进行巡查。市局、县局、分局、工商所、食品经营户层层签订“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书”,工商所长作为第一责任人承担辖区内食品安全责任。
为进一步明确基层工商所在食品等产品监管工作中的职责,确保其市场监管职责落实到位,保障广大消费者安全消费,2008年7月,梧州市工商局下发《关于开展2008年度基层工商所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管责任目标考核的通知》,有效督查督促了基层工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为改善农村食品经营户证照不齐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该局分管局领导主动联系卫生局领导,积极促成工商、卫生两部门派员主动深入乡镇为农村食品经营户开展体检、培训考试,引导食品经营户借此机会自觉办理证照,彻底解决了边远行政村食品经营户办理卫生许可证难的问题。目前,126户农村食品经营户已补办了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针对农村食品经营户文化素质低、法制意识淡薄的情况,梧州市工商局深入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利用报纸、广播、电视、节假日、法制宣传日等传媒手段和有利时机,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国家的政策和法律法规,特别是《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通过增强经营者的法律意识,消除食品安全的隐患,减少消费纠纷。通过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月、“红盾进农户、维权到田头”等宣传平台,开展消费者维权知识的宣传普及,提高农民消费者的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